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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15:38:17   来源:   作者:  



 

横脱贫发201711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已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2月6日

 

 

 

榆林市横山区就业创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就业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任务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我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结合我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总要求,按照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提升贫困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劳动服务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所为平台,建立各部门联动就业创业脱贫机制,通过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全贫困家庭尽快脱贫。

二、目标任务

2017年起,为每个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就业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就业培训等免费服务,促其尽快实现创业就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和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良好氛围;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提高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的资金支出预算为贫困劳动力就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我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所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及时上报劳动服务科汇总,主要内容包括“一库五册”“一库”是指各级人社部门依托扶贫部门扶贫数据信息系统建立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五册”是指各贫困村登记造册的贫困劳动力名册、就业培训人员名册、转移就业人员名册、自主创业人员名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册。同时,该台账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从2017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各乡镇和劳动服务科要将当月实现转移就业、创业和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人员名单以电子表格(见附件1、附件2上报区人社局

    2、帮助贫困家庭提供就业信息。通过对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劳动服务科要积极协调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家庭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4、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勤工俭学。对有符合用工要求适龄学生的困难家庭,劳动服务科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适时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节假日勤工俭学,并主动对接寻求合适岗位。    

5、帮助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与暑期见习和就业见习计划。积极鼓励用人单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见习期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适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抓好公益性岗位的适度开发和规范管理,针对贫困劳动力中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三无”(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开发特设公益性护林岗位260个,特设公益性村级卫生保洁员(1000人以上行政村2个,1000人以下行政村1个,促进贫困家庭就业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特设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特设公益性岗位由各乡镇具体管理,工资由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贫困户退出的特设公益性岗位要优先解决未脱贫的贫困劳动力。

对在册贫困户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新开发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中优先解决,工资执行同类人员标准。

7、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培训合格后可直接向创业贷款承办单位(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团委、妇联、残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创业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并予全额贴息。贫困劳动力创办的项目市场前景广、个人信用良好的,允许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保,或由一名财政供养人员担保。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确定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1)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2)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在实体企业中担任负责人(含农村合作社负责人)或拥有股份的(农村合作社除外);

3)家庭拥有超过10万元非营运家庭用车的;

4)家庭拥有2辆以上营运车辆的;

8、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有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可自己联系或根据区就业创业办公室联系的务工机遇,转移前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相关转移信息,转移结束后再回所属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到,可凭车票(只限大巴车票、火车硬座车票)实额报销往返路费,申请报销交通费的转移人员必须外出务工累计5个月以上,每人每年限报一次。报销费用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1、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围绕我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整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专题培训、实训,帮助贫困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劳动服务科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色种植、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

2、培育就业扶贫基地。依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组织有条件的乡镇与当地或周边3个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劳务输出输入关系,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若贫困劳动力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就业扶贫基地,则就业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1、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我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2、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服务业就业。根据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服务业就业,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就近免费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服务行业上岗基本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就业脱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抓好落实,通过就业扶贫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二)加强动态管理。要积极协调扶贫办、移民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抓好每年培训和帮扶就业的贫困人员目标任务。各乡镇要积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已就业的贫困人员和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员分类统计上报,每月20日前报劳动服务科汇总。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方法,及时对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人员就业脱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