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15:33:41 来源: 作者:
横脱贫发〔2017〕12号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榆林市横山区生态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2月6日
榆林市横山区生态扶贫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生态扶贫脱贫工作,坚决打赢生态脱贫攻坚战,结合“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工作,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路,突出生态扶贫脱贫可持续特点,确保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稳得住、能增收、可致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个扎实”和“四个意识”为引领,按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求,从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入手,建立稳定的可持续的生态扶贫脱贫模式,促进全区涉林贫困人口稳步脱贫。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林业建设水平的同时,有效增加农民林业收入,实现“生态脱贫、产业富民”的脱贫攻坚目标。2017年全区生态脱贫工作,依托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贫困户发展经济林面积2000亩;林下经济实施面积300亩;生态效益补偿惠及更多贫困户;选聘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60名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对未绿化过的贫困村实施千村万户绿化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扶贫
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按照《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榆林市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方案》和《横山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方案》区划界定的公益林林地。
生态效益补偿对象为集体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国家公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4.7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7.3元/亩,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支出2.2元/亩,公共管护管理支出5.25元/亩。根据《横山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办法》规定,按照基层林业分站和乡镇的区划界定情况,将落界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完善档案表册,建立明细台账,汇报林业局审核。审核后将合格面积函送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兑现给农户。
(二)实施生态公益岗位就业脱贫
选聘在册贫困户为护林员,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承担生态护林任务。
由基层林业分站按照区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按照每人至少500亩护林的标准,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愿申请,会同镇政府审核考察,合理选聘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对不按合同履行管护任务的生态护林员,应解除合同,取消其管护资格,并按程序重新聘用新的生态护林员。
2017年全区选聘贫困人口护林员260名,工资每人每月300至800元,经乡镇级林业相关单位考核合格后,通过“一卡通”逐月发放,实现“一人护林,全家脱贫”。
(三)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
根据《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实施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文件精神,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采取农民自愿,进行规划设计,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耕地,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费300元/亩,钱粮补贴1200元/亩(分1-3-5年补贴,500-300-400元补完),造林验收合格后将面积提供给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现给退耕农户。
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凡是贫困户愿意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可以适当放宽坡度限制,采取贫困村申报,乡镇审核,林业局核准,对符合要求的全部给予安排。鼓励农户在退耕还林工程中重点发展核桃等经济林产业,同时间作豆类等作物。
(四)发展林业产业扶贫
从2017年起,春秋栽植经济林之前,各镇会同所在林业分站调查摸底,将有栽植核桃愿望、有管理能力的农户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每户三亩,每亩22株的标准落实地块、搞好规划,林业部门无偿给贫困户提供优良苗木,栽植由乡镇组织,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贫困户栽植管理,实现五年挂果,八年至十年有收益,实现稳定脱贫。在组织开展林业产业建设中,要对造林大户、合作社吸收的贫困户以及开展林下经济吸收的贫困户登记造册,精准安排到人。
(五)实施千村万户工程改善村容村貌
安排对110个贫困村进行村庄绿化。除以前年度和去年秋季实施过绿化的以外,今年完成剩余全部村,每村不超过10万元,重点对道路,村委会、文化广场等进行绿化,改善贫困村面貌。由贫困村申请,乡镇推荐,林业分站规划,设计队出作业设计,依据榆林市造林育苗一体化办法实施,经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分2年兑现实施者合格部分资金,兑付比例为6: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态扶贫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把扶贫工作与今年“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行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监督检查、统一考核奖惩。做好造林绿化与扶贫工作的协调、部署,并在开展扶贫、造林等工作中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推动脱贫工作。
(二)强化宣传,典型示范。要大力宣传生态脱贫政策,让群众知晓生态扶贫工作、清楚生态扶贫措施。要结合贫困护林员培训、经济林低产改造,全面培训贫困护林员两次,并在各项工程项目实施区设立宣传牌,宣传党建引领、生态脱贫、产业发展的好政策、好思路。
榆林市横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2月6日印发